2009年4月17日

「與部落客合作」的第十三章

雖然我想把這篇比喻成「健康教育」,但其實我不是高手也不是專家,我只是想在此刻記錄我的信念和想法,也許未來在我面對了不懂這件事情的價值的客戶時,我不至於氣得兵荒馬亂、而忘記了自己曾堅持的事。

現在,部落客好像變成很火紅的「身份」。在一片「熱潮」之下,以我自己身兼行銷人和粉絲的身份,我不否認,有時候在這當中常常會遇到兩難。

兩難,是來自於:因為我想保有這可愛的部落圈它原本有的色彩,但是如果當我遇到不懂或甚至不屑這一層文化的客戶,這件事情就會變得極為棘手。因為我同時也要想辦法說服客戶,或是,完成客戶的期望。

然後,我就會很掙扎,我可能就會想從十樓跳下去。--- 還好公司現在搬到八樓阿。阿幹,但還是很高阿。

掙扎的點濃縮一下,可以歸納成幾點,會很想跟客戶們分享:

  • 很想告訴你:要尊重部落客的個人特質
他們跟你常合作的藝人可能已經有些不一樣。藝人表現在外的那一面,可能已經經過一層包裝才被推出,可是他們不是。

他們扎扎實實的每天都在做自己,就是「自己」讓他們這麼可愛、受歡迎。

那麼瞭解尊重他們說話的方式、表達的手法、原本的喜好、習慣,就很重要。

(粗俗一點的比喻,如果今天有人來找我的部落格合作,卻不准我罵幹,那我可能也是會有點受傷的,幹。)

用他們「讀者」習慣的方式看事情,也許會讓你更快瞭解而不感到不適。

(你們應該習慣我罵幹吧?)

  • 很想告訴你:部落客不等於流量,也不等於能「即刻」看到效應
你說的對,當然每個部落格都有流量,我想說的是,影響力應該不能只看流量,話題也不是隔天就會變成議題的。

但要怎麼用很科學的方法告訴你?我想這個各界同仁都也在努力...找出可以說服你的方式。

但在你還不接受這件事之前,也許你可以先聽聽我下一個想說的:


  • 很想告訴你:要不要試著當他們的忠實讀者看看?
我本來寫了很多點,但,我想說再多,都不比你實際當一個「讀者」來體驗一下來得更有感覺。

我是,坦白說他們認真分享過的產品,我常常都會心動(有陣子跑遍各大超市,只為了買到貴婦奈奈介紹的PANASONIC吹風機XD,結果缺貨,最後還是沒買到!),不過,那是因為他們介紹的很誠懇,我被打動了,馬上就生火,頭也不回的去買。

網友是眼尖的,為迷則強嘛,特別是FANS,絕對感覺得出來不自然、勉強的操作,如果這樣,反而害部落客失去了信任不是嗎?也縮短了部落格的可愛指數和壽命。你現在也許不覺得這件事嚴重,但如果你是一個粉絲....

幹,如果真這樣,我會很傷心說。我沒辦法接受奈奈有一天不寫文章、史丹利決定投筆從戎之類的。


以上。

我邊寫邊刪,眉頭皺得很酸,本來列了很多點,但是後來一個一個刪掉,只濃縮成這幾點。

我並不想用打嘴炮的方式抱怨,因為我瞭解你的感受和你冰山下的需求,所以,只是想讓你知道,在掙扎時,我們心裡曾經吶喊了這些。

畢竟我也有同事,也必須讓 team member知道正確的觀念(目前為止我覺得是正確),我不能誤人子弟,所以還是選擇老實的跟你溝通這些。

很希望我們能達到雙贏,我會再努力試試看。

唉歐,好真誠說,真希望你能懂 me 阿寶貝。

我的寶貝寶貝~給我一點甜甜,讓我今天更好眠。XD

7 則留言:

  1. 不能同意你更多了!
    很多時候我都覺得客戶需要被教育啊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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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真的!我都秉持著這樣的信念阿~!但就是有人不懂不懂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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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謝謝。

    竟然還有包括「可愛」的形容詞...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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