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5年4月10日

(補充)分手後的第二天--外面刮颱風了

嘿嘿,被吳玉蘭抓包了,她說我熱度三分鐘。

既然這樣,那我們就來一點露骨的好了。


其實今天才第二天,大家休想我會這樣就忘記他,這不像我的作風阿,所以我還是不停的在想他。但不難過,我自己也不知道不難過的原因是什麼,昨天聽著陳綺貞的歌,才知道大概是這樣的感覺...(音樂請下)

「早已忘記想你的滋味是什麼 因為每分每秒都被你佔據在心中」 可能是這樣喔,想的不著痕跡,所以也沒有很痛的感覺。但,這應該很正常吧,我也不避諱了啦,反正我現在就是想他阿。 不過我討厭被同情,請各位我的好朋友們、包括劉源忠,不要再同情我了。離開一個不愛自己的人,應該是被祝福的。而且,我不能再加油了,我現在應該是要積極的減油,努力運動、善用我的假日,讓自己過得更好一點。

ㄟ,但話說,我來統計一下,什麼時候想他最勤呢? 來畫個正字標記(此項統計從4/10開始計算,歡迎大家隨時來看update的紀錄,伴隨黃嗶啵的這趟療傷旅程)(唉壓...忽然發現打字沒辦法畫正字ㄟ):

1. 在專心工作的時候:

2. 在不專心工作的時候:2

3. 在睡覺前的那段放空的時間:1

4. 做瑜珈的時候:

5. 進家門的時候:1

6. 進房門的時候:1

7. 吃肉粽的時候:

8. 上MSN的時候:1

9. 化妝的時候:

10.朋友安慰我的時候:2



(本篇網誌使用天空網誌匯出程式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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